全体同学:
我系18学前教育7班蒋建玲、黄子珊、何勤缘同学因2019年11月考试作弊,受记过处分,处分期为一年,处分期间该同学积极改正错误,各方面表现良好。现蒋建玲、黄子珊、何勤媛三位同学的处分期已满,根据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桂幼师学工〔2019〕8号)有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和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,拟解除蒋建玲、黄子珊、何勤缘同学的记过处分,现在进行全系范围公示,公示期:2020年4月27日-2020年4月29日(三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南宁校区齐贤楼2-2龙水秀老师处或致电5703993。
学前教育一系
2021年4月27日
